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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新住民翻譯及通譯媒合服務

臺中市新住民翻譯及通譯媒合服務

新住民人數比例日益增高,臺中市成為臺灣新住民人口數的第五大都市,新住民人口逐漸成為臺灣人口新主力軍,為臺灣注入新生命,灌注台灣更多元的文化色彩。

弘毓基金會自96年開始承接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之臺中市海線新住民家庭中心,中心成立之初,發掘新住民語言優勢,開始致力於翻譯人員的培訓與考試,透過中心輔導,已培訓上百位新住民成功取得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之翻譯人員合格證書,期望補充語言之困境,協助新住民及其家庭社區適應,法律,居留證件,婚姻家庭等問題。並於108年正式成立「茄寶翻譯坊」,以提供有翻譯需求的單位及民眾之越南語及印尼語翻譯服務,達到溝通無障礙及促進多元文化的融合之效。

 

若有關通譯及翻譯需求,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服務項目:

1.口譯:口語翻譯,如:陪同門診、會議研習、訪視服務、親師座談等。

2.筆譯:文件翻譯,如:法律文件、服務簡章、作業流程等。

3.逐字聽打:錄音檔、影片字幕。

4.多元文化講師:

 (1)文化分享:美食教學、節慶介紹、童玩介紹、服裝體驗等。

 (2)繪本介紹:多元繪本、性平繪本等。

二、申請對象與資格:

設籍於臺中市,有翻譯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需求之機關政府/團體/企業/民眾。

免費翻譯服務對象及資格

1.個人

(1)新住民:凡設籍或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

(2)特定身分民眾:凡設籍或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3)專業人員:凡執業地於臺中市之律師、醫生、社工、老師等,申請服務以個人為單位,同一人得申請一次免費服務,第二次八折,第三次則須自費。

 

2.團體單位:

凡立案或服務據點於臺中市之社會福利機構、非營利組織,如學校、醫療院所、基金會、協會等,申請服務以機構為單位,同一單位得申請免費服務一次,第二次為8折,第三次則須自費。

 

若涉及私人商業利益之申請,需自行負擔費用
※免費翻譯服務以1小時為限,若服務時間延長,超時部份需自行負擔費用。

※請於7-10個工作天前預約申請翻譯服務。

 

自費翻譯費用說明
(一)口譯:800/小時。
(二)筆譯:2.1~3.5/字(依照難易度)
(三)逐字聽打:500/15分鐘。

(四)多元文化講師:2,000/小時。

 

三、聯絡資訊:

(一)聯絡人:賴社工

(二)聯絡電話:(042680-1947

(三)傳真電話:(042680-5647

(四)電子信箱:hy80917742@gmail.com

(五)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 -17:00

(六)聯絡地址:437台中市大甲區水源路1693

(七)承辦單位:臺中市大甲婦女及新住民培力中心(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弘毓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

申請表單

https://forms.gle/wooAhKnUJw3PASg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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